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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句叫人死,什麼叫人活?
經文:哥林多後書3:6 中文和合本聖經中有一句話,『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3:6)。1 這句話在華人教會中常被引用,更是被人用來支持一些寓意的解經法,認為聖經表面看得出來的意思是很淺的,唯有找到裡面隱藏著的意思才有深度。表面的意思是『字句』,而隱藏的意思才是『精意』。也有一些人說,查考聖經的歷史背景、上下文、作者原來的意思,這些都是『字句』,沒有什麼意思。重要的是看到背後的寓意,才是看到真正的『精意』。 可是當我們仔細一點地查考的時候,卻發現聖經裡根本沒有『精意』這個字!
Continue reading →手能拿蛇(五):馬可福音結尾的一點補充 Snake Handling (5)
上文談到了馬可福音結尾的問題,也提到這個問題容易引起爭論或情感上的衝擊。主要原因是因為這段文字,就算不是原作者寫的,它也跟著馬可福音將近兩千年或已經兩千年了。不少教會用它來做傳福音和宣教的經文,一些教會用它來做受洗的依據。當然,也有一些極端的教會用它來做聚會時手拿毒蛇的支持經文。。。。
Continue reading →不可起誓(二) Do Not Swear an Oath (2)
經文:馬太福音 5:33-37 之前我們提過,當耶穌說『甚麼誓都不可起』的時候。他所禁止的,不是律法所允許的起誓,而是所謂的『廉價起誓』。從同時期的教導,我們可以推測出當時的『廉價起誓』的情形,大概會是這樣: 輕易起誓或背誓 不指神的名,但指其他東西起誓 耶穌對這個想法或做法作出了更正,也指出了更好的說話方法,使人可以信任我們!
Continue reading →不可起誓(一) Do Not Swear an Oath (1)
經文:馬太福音 5:33-37 基督徒應該是誠實、守信、說話算數的人。身為基督徒,如果我們需要想辦法或用力去使人相信我們是誠實的人的話,那我們的誠實可能是很有問題的。這個問題就是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不可起誓』裡所討論的題目。 從表面上來看,耶穌好像是直接向律法挑戰。
Continue reading →論休妻(二) On Divorce (2)
經文:馬太福音 5:31-32 感謝神,最近覺得比較有力量,又開始製作視頻。製作了兩個『論休妻』的視頻。而且最近也把稍微低清的版本直接放在這個網站上(使用低清版本是因為這個網站的蓄量有限),發現更多地方的人都可以看到了! 暫時還是沒有時間和力量來寫文字的部分,所以就先寫這個通告,放在這裡。以後有時間時會在寫一些資料,但是就算 寫了,也不會像視頻內的內容那麼多。
Continue reading →論休妻(一) On Divorce (1)
經文:馬太福音 5:31-32 感謝神,最近覺得比較有力量,又開始製作視頻。製作了兩個『論休妻』的視頻。而且最近也把稍微低清的版本直接放在這個網站上(使用低清版本是因為這個網站的蓄量有限),發現更多地方的人都可以看到了! 暫時還是沒有時間和力量來寫文字的部分,所以就先寫這個通告,放在這裡。以後有時間時會在寫一些資料,但是就算 寫了,也不會像視頻內的內容那麼多。
Continue reading →不可姦淫 You Shall Not Commit Adultery
經文:馬太福音5:27-30 就如前面的『不可殺人』一樣,『不可姦淫』是十誡的一部份,是第七個誡命1。就字面上來說,也是一個明顯易懂的誡命。但是在這段經文裡,主耶穌對這個律法做了一些補充的解釋,正如他之前所說的,『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2。
Continue reading →不可殺人 You Shall Not Murder
經文:馬太福音5:21-26 『不可殺人』是十誡中的第六個誡命1。在登山寶訓中,主耶穌對這個誡命做了一些解說和教導。從字面上來看,不可殺人就是不可殺人,似乎也沒有什麼好再解釋的,所以耶穌也沒有在字面上多做解釋,討論何為殺人的定義,或討論『不可殺人』的律法的好壞、優缺點等等。
Continue reading →更高的義 Higher Righteousness
經文:馬太福音 5:17-20 在登山寶訓裡,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5:20) 這句話引起很多的討論,甚至牽涉到舊約和新約之連續性的問題。有人說主耶穌似乎教導人行律法,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而且要行得比文士和法利賽人行得更嚴謹。但又有些人認為耶穌不可能叫人靠律法得救,所以所謂更高的義應該是指因信稱義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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