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能拿蛇(五):馬可福音結尾的一點補充 Snake Handling (5)
上文談到了馬可福音結尾的問題,也提到這個問題容易引起爭論或情感上的衝擊。主要原因是因為這段文字,就算不是原作者寫的,它也跟著馬可福音將近兩千年或已經兩千年了。不少教會用它來做傳福音和宣教的經文,一些教會用它來做受洗的依據。當然,也有一些極端的教會,用它來作聚會時手拿毒蛇的支持經文。所以我們很容易理解,談到這段文字不在原手稿裡的時候,就會引起一些的不滿。
因此,對這段歷史悠久的文字,我們還是需要討論一下它之留在聖經裡面的原因,和我們今天應該如何使用這段文字。
留在聖經的原因
既然大部份經文鑑別學的學者都認為這段文字是後來加上的,為什麼這段文字還留在聖經裡面?主要的理由如下:
初期教父的引用(第二世紀)
- 殉道者游斯丁 (Justin Martyr, 約公元 160年)在他的著作《護教》裡用了一些字句,和馬可福音的長結尾很相近,像是從馬可福音引用的。
- 游斯丁的學生他提安(Tatian, 公元 160 – 175年)編了一部《四福音合參》。裡面的馬可福音有長結尾。
- 教父愛任紐(Irenaeus, 公元130 – 202年)在他的著作《駁異端》裡,直接引用了馬可福音16:19.
正典的接納(第四世紀)
- 馬可長結尾早在教會流傳。如上面所說,馬可福音的長結尾最遲在第二世紀已經開始流傳。據我們所知道的,初期教會沒有對馬可結尾的問題作了討論或結論,所以一般學者認為馬可福音的長結尾,可能很早就在教會抄錄流傳。1
- 正典可能包括馬可長結尾。雖然正典的過程不是處理經文的差異,而是討論那一本書屬於聖經,但是因為馬可福音的長結尾很早就出現在抄本中,也是初期教父所知道的,所以有些人認為當迦太基會議(公元397年)接受馬可福音為聖經正典的一部份時,當時的馬可福音很可能已經包括了長結尾。2
- 部份經文鑑別學的學者也接受長結尾該放在正典裡面。經文鑑別學的著名學者 Bruce Metzger(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聖經的已故編輯委員之一)的研究,使我們理解長結尾不是原作者寫的;但他本人還是認為,雖然內證和外證都顯示出馬可福音的長結尾不在原手稿裡,那一段文字還是應該被接受為正典的一部份。3
天主教會的接受(早期、並十六世紀的宣告,影響直到如今)
- 天主教會在1563年的特倫托會議4中,決定耶柔米翻譯的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Vulgate)為權威譯本,5並對不接受武加大譯本的人宣告嚴厲的警告。
- 武加大譯本中有馬可的長結尾,6所以天主教會接受長結尾,雖然他們沒有要求天主教徒接受長結尾是馬可所寫的。這雖然是天主教會的事情,但其影響層面非常廣大。
其他理由
- 也有些學者還是認為馬可福音的長結尾是原作者所寫的。基本上這些學者的理由不是基於經文鑑別學,而是基於其他的推理,譬如說神會保守整個馬可福音的存留7。
- 對不同觀點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 David Alan Black 編輯的 Perspectives on the ending of Mark : 4 views。8
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我們今天應該怎麼看這個問題?基本上這個問題最後會集中在我們把聖經的權威放在哪裡:是基於原手稿無誤,9還是基於迦太基會議所定的正典,還是基於教會的歷史和傳統?
在一般及很多情形之下,這三樣沒有直接的衝突。原手稿當然重要,正典和教會傳統也需要適當的尊重,但是如果在特殊情形之下有衝突(就如在討論中的馬可福音長結尾問題),我認為權威的順序序應該是:原手稿為先,然後才是正典和傳統10。
在這篇短文中,我們不可能討論或爭論所有傳統的問題,也不能強迫每個人最後接受的都一樣,但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我們還是必須清楚的意識到正典和原手稿的問題的不一樣。相信或接受這段經文在正典裡面,和接受它是否原手稿就有的,還是有分別的。
總結
馬可福音的長結尾,就算不是原手稿所有的,但是它的歷史悠久,也被一些初期教父所接受,也可能被正典所接收,部份經文也被許多教會使用,所以我們今天也不需要太強烈的認為,一定要把它從聖經中除掉。但同時,我們也不需要強調這段結尾所講的內容,11尤其不要把我們的神學或行動,建立在單單出現在這段結尾的文字上,免得我們像那些極端的舉蛇教會一樣,犯了會致死的錯,還以為或自認是在遵守聖經!
- 初期教會知道一些經文有差異,也關切一些異端人士是否在聖經的抄寫過程中,加入了不是原來手稿所有的字句,但是當時的經文鑑別學還屬早期階段。 ↩
- 雖然對於這一點,好像也沒有辦法具體地證明是或不是。 ↩
- Bruce Metzger, The Canon of the New Testament: its Origin, Development, and Significanc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7), pp. 269-270. ↩
- Council of Trent, 又稱天特會議、特倫特會議、或其他音譯的名稱 ↩
- 他們解釋說,這不是因為武加大譯本,從經文鑑別學的角度來看比其他譯本好,而是為了統一和避免混亂。但這個以武加大為權威版本的觀點與更正教會(基督教會)的觀點不一樣。更正教會認為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原稿的權威,高過拉丁文武加大譯本,或任何語言的譯本。 ↩
- 但是翻譯武加大譯本的耶柔米,也記錄他看過的所有早期的希臘文抄本,都沒有馬可的長結尾。 ↩
- 這樣的推理有其弱點。一方面我們從其他經文可以看得出抄寫的過程的確會發生錯誤。另外,就算我們相信神的保守,我們怎麼知道神保守的不是短結尾或斷結尾? ↩
- David Alan Black, ed. Perspectives on the ending of Mark : 4 views, Nashville, TN: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2008. 中文可翻為《馬可福音結尾四觀》,但我不知道這本書是否已經有中文翻譯。 ↩
- 所以無誤論非常重要。無誤論常被錯誤的解釋,但這裡我們看到其中一個重要性:雖然無誤論不能決定那一個抄本是原手稿、是無誤的,但是當我們知道一些文字不屬於原手稿的時候,無誤論就會把不屬原手稿的文字的權威降低。如果不是相信原手稿無誤,那麼四個版本那一個對或錯都無所謂,只要挑我們喜歡的就可以了。認同舉蛇就用長結尾,不認同舉蛇就用短結尾。那樣的話,權威就變成是我們,而不是聖經本身。 ↩
- 當然,這也有循環的支持性在,就是我們所討論原手稿,也是正典接受的書的原手稿 ↩
- 事實上,大部份解經家在解經書裡都已不註解長結尾這一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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