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相交
因信而有的慷慨(信心的 κοινωνία)
使我成為福音的同夥(福音的 συγκοινωνὸς)
福音是怎樣的福音,我們就是怎樣的人。福音的本質和我們的生活應該是一致的。。。。 而且重點和目的是別人也認識並接受福音。保羅稱這樣的心志為『作福音的同夥』。
保羅稱這樣的心志為『作福音的同夥』。
Continue reading →美物的分享(好東西的 κοινωνία)
若聖靈有什麼交通 (靈的 κοινωνία)
經文: 腓立比書 2:1-11 內在生命的改變,會帶來外在生活的改變,但在過程中也需要思想上的改變和意志上的決定。保羅呼喚羅馬的信徒『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 12:2)。換句話說,心意/思想更新了,人就會改變。1他也勸以弗所的信徒,『即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 4:1),意思是說蒙召的生命要有蒙召的生活來相配。
Continue reading →屬主的人 2(基督的血和身體的 κοινωνία)
經文:哥林多前書 10:14-22 這個時代是多元化思想盛行的時代。從某個角度來看,這樣的情形並不一定是壞。我們可以從不同的文化和思想中學到很多東西。對信仰不同的人,我們也學習彼此相處及彼此尊重。但是在信仰上,身在這種環境之下的基督徒有時候不免會遇到一些壓力,可是我們仍然相信聖經所說的:我們所相信的神是獨一的真神,並且我們必須脫離拜偶像的事情。
Continue reading →屬主的人 1(基督的血和身體的 κοινωνία)
經文:哥林多前書 10:14-22 基督徒是屬於主的人,所以基督徒對主要忠貞,要遠離所有拜偶像的事,也不該把其他事物/人物偶像化,對這些事物/人物有種敬拜似的尊崇感。 哥林多是希臘的一個城市,所以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都受希臘文化和宗教的影響。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警戒,使我們意識到有部分信徒在相信耶穌基督之後,還繼續祭拜偶像或參加祭拜偶像的活動。保羅告訴他們這是神不喜歡的事(1-10節, 14節特別提到應當逃避拜偶像的事)。
Continue reading →與基督一同受苦(曉得他受苦的 κοινωνία)
經文:腓立比書 3:4-14 基督徒既然與基督的生命有份,就應該也活得像基督。而像基督的生活,其中一部分是在基督的受苦上有份。 在今天積極思想和成功神學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幾乎每一個基督徒的時代中,受苦或為基督受苦的真理常被遺忘。讓我們來思想聖經所教導的『與基督一同受苦』。
Continue reading →與福音有份 / 有參與(福音的 κοινωνία)
前面的幾篇文章提過,信徒與神之間有交流,彼此之間也有交流,因為他們同有一位父,所以有同一樣的生命。在生活中,這個交流也在他們的彼此交接或團契中流露出來。 還有一種交流,也是我們要注意到的,就是傳福音的交流。從保羅書信的內容中,我們可以了解這個交流指的是傳福音的參與。1
Continue reading →恆切于主的團契的生活(恆切於 κοινωνία) – 2
經文:使徒行傳 2:40-47 上篇短文提到初期教會很注重信徒之間的彼此交接(『交接』的原文也可譯為交流、分享、或團契)。雖然我們不能確定他們以什麼形式進行彼此交接或團契,但是從聖經我們可以看得出他們用心地在做這事。使徒行傳 2:42 說他們『恆切遵守』,聽起來好像他們在遵守一些規條。但是用今天的話來說,其實是形容他們持之以恆的在做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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