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主的人 2(基督的血和身體的 κοινωνία)
經文:哥林多前書 10:14-22
這個時代是多元化思想盛行的時代。從某個角度來看,這樣的情形並不一定是壞。我們可以從不同的文化和思想中學到很多東西。對信仰不同的人,我們也學習彼此相處及彼此尊重。但是在信仰上,身在這種環境之下的基督徒有時候不免會遇到一些壓力,可是我們仍然相信聖經所說的:我們所相信的神是獨一的真神,並且我們必須脫離拜偶像的事情。
在這方面,聖經說我們是與基督的血及基督的身體有份的人,所以不應該與偶像有份(林前10:16)。(註:關於與基督的血及身體有份的翻譯問題,請看前文『逃避拜偶像的事 1』)。
單單事奉真神
希臘和羅馬的信仰基本上是多神信仰,所以容易收納其他信仰的神祗。增加或減少一個神並不是那麼大不了的事,把別人或別國的神混為自己的神也是常見的事,甚至連不認識的神也可以敬拜(參徒17:23)。哥林多教會深受希臘文化的影響,所以對偶像之事也比較隨便。在這背景之下,保羅告訴哥林多的信徒不可拜偶像(第7節),並且要逃避拜偶像的事(第14節)。
每個人的背景不同,每個人在以前對偶像或其他信仰的接觸也不一樣。但是當一個人真正相信神及接受主耶穌的時候,他必須做個決定,與敬拜其他神的事情完全脫離關係。
謹慎處事,但持守信仰
然而在認定自己的信仰大前提之下,保羅也教導信徒要分辨事情的輕重,免得在生活中與人格格不入,在非原則性的事情上也給自己添增煩惱。
所以在下文裡,保羅也談到吃不吃別人祭過偶像的東西。如果市場賣的食物是祭過偶像的(10:25),或是別人用祭過偶像的東西請基督徒吃飯(10:27),基督徒應該怎麼處理?保羅教導的要點是:
- 真正弄清楚自己沒有拜偶像(14-22 節)
- 考慮不會導致其他弟兄姐妹們跌倒(28-29,32 節)
- 明白偶像和食物都算不得什麼(19 節)
- 但也考慮凡事不都造就人,也不都有益處(23-24, 32-33 節)。在真正的理解和及多方的考慮之後,才決定應該怎樣做。
有些事情有絕對的對錯(如拜偶像);有些事情並不是那麼絕對(如吃別人祭過偶像的食物)。不是絕對的事情就不是絕對不能做,但也不因為事情不是絕對的而就一定要做。
對信徒來說,每個人要思考自己的難處或問題在哪裡。有些人也許和偶像還沒有完全脫離關係,這方面需要處理。有些人把一些事情太絕對化;有些人則把一些事情太相對化。這些只能自己省察,然後按聖經的教導做決定。重要的是真正理解聖經真理,並誠實及成熟地考慮事情。
提醒自己是屬主
這段經文(尤其10:16)告訴我們主餐也表明我們是屬主的人!
通常在領主餐時我們會想到基督的受死、基督所立的新約、基督的再來、及對自己的罪的省察。在這段經文裡,我們看到保羅藉著主餐的杯和餅,提醒哥林多的教會他們是屬主的人。這也給我們一個學習,在領受主餐時提醒自己我們是屬主的人。
願主繼續保守他的兒女們,給我們持守信仰的心志以及在世過生活的智慧!願我們的心也願意常常被提醒,我們是與主血和主身有份的人!
14 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5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
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喫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麼。
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
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麼.我們比他還有能力麼。
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喫。
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30 我若謝恩而喫、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31 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哥林多前書 10:14-33)
這經節有時候會造成信徒們,對應該不應該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有所疑慮。
而講解的看法,又各自不同。
整件事情如何解釋,就會造成這段經文不同的教導。
保羅教導信徒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而吃喝祭拜偶像的食物,許多時候也是祭拜的一環。
如果有不同信仰的人,邀請信徒吃喝,就不要去特意詢問食物的來源。
市場上賣的食物,也不要特意去詢問是否祭拜過偶像,自己不知道也不要特別去在意。
但是,如果吃喝的時候,有人認為某些食物祭拜過了不適合信徒吃,就來通知信徒。
我們就不能假裝不知道,也要為了對方的好意(良心),就不要吃,也免得絆倒他人(不一定單單只是對方,還可能包含其他人)。
就算我們自己知道吃那些食物不算祭拜別神,但是,別人可不一定會那樣子想,所以,不吃的原因是為了別人(的良心),不絆倒別人。
今天的一些伊斯蘭教國家,例如:馬來西亞,中東等……,大部分的肉類在送到公共市場賣之前,按照規定全部都是祭拜過的(伊斯蘭教祭拜法屠宰),也就是Halal食物,甚至紐西蘭的肉類為了打進他們的市場,也都是Halal標準,也就是祭拜過的。
這一點跟當時的社會情況有些相似,從外面買來的食物,也常常有一樣的情況,可能舉行過祭拜別神的儀式。在這樣子的環境中,如果一一去計較,那其實什麼都不用吃了。
那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怎麼做呢?大環境下的這些事情,就不要每一個去追問食物來源,不要太過於在意這樣子的環境世道,我們要知道,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於神。
所以,保羅希望信徒們要逃避祭拜別神或類似的行為。但是,也要知道過度在乎食物有沒有祭拜過,反而好像承認了祭拜過別神的食物,有所不同,或有所能力。
因此,在可能的情況下,要盡可能避免敬拜別神或參與敬拜別神的行為,但是,如果今天生活在充滿各種宗教的環境中,也不要讓其他的宗教行為,過於影響了信徒們的日常生活。
我們生活行事要抓住的是原則,而不單只在於行動本身。吃或者不吃的標準在哪?
應邀,或者不去,的標準在哪?這個重點是信徒們下決定前要考慮的原則。
這裡的教導不單單只是吃喝的事情,而是下決定去或不去,做或不做,吃或不吃,的時候,所要考慮的原則。
近期是華人清明節,在這個節日掃墓是華人的傳統,但是,掃墓中有哪些行為是信徒不應該要有的?而哪一個是可以的,思考的點和原則,就在這篇教導了。
Sim, 多謝你的留言!
我本來是在寫 koinonia 的系列,寫到基督的血的 koinonia,但是在原來的經文裡,這個 koinovia 是支持細節(supporting detail)而不是主要討論內容,所以我不想只抽出 koinovia 部分來寫,但又不想完全離開原來主題去寫幾篇關於偶像的問題,所以就盡量簡短化,沒有討論生活細節和例子。你所寫的,正是這一篇的很好的補充。謝謝你花時間寫,並且把它放在這裡。
另外你對保羅所寫的全部講出來了。也許你自己也沒有意識到,但基本上是用今日語言 paraphrase 出來,做得非常好!感謝主,也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