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主的人 1(基督的血和身體的 κοινωνία)
基督徒是屬於主的人,所以基督徒對主要忠貞,要遠離所有拜偶像的事,也不該把其他事物/人物偶像化,對這些事物/人物有種敬拜似的尊崇感。
哥林多是希臘的一個城市,所以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都受希臘文化和宗教的影響。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警戒,使我們意識到有部分信徒在相信耶穌基督之後,還繼續祭拜偶像或參加祭拜偶像的活動。保羅告訴他們這是神不喜歡的事(1-10節, 14節特別提到應當逃避拜偶像的事)。
(註:這一篇文章將討論文字和翻譯的問題。本來在寫 koinonia 的系列,原想只寫關於 koinonia 那一部分(第16, 18節),但是這裡保羅論及拜偶像的事情,教導和解釋也不少。我又不喜歡只抽一兩節經文來討論,所以會討論整章的經文,但分作兩篇文章來寫。這一篇只寫關於 koinonia 的字義問題。)
第16節提到不可拜偶像的一個理由:因為我們與基督的血和基督的身體有份。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意思在中文和合本、新譯本、現代中文譯本、新漢語譯本都不太看得出來。中文譯本都用『同領』、『同享』、『共享』、及類似的翻譯,意思大致與和合本的一樣:『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英文譯本倒是很多採用 participation, partaking, 或 communion。也有一些用 share,但英文的 share 除了『同領』之外,也可以是『有份』的意思。
事實上,這一節照原文直譯是『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基督的血的 koinonia 嗎?我們所分的餅,豈不是基督身體的 koinonia 嗎?』。1 之前我們提過,希臘文的 koinonia 有很豐富的字義。問題是這裡的 koinonia,應該怎樣翻譯才合乎內容?
中文的翻譯,可能都基於第17節的內容,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意思就是說,我們人數雖多,但祝福的杯,不都是基督的血的共享嗎?所分的杯,不都是基督的身體的共享嗎?這也算是合理的內容和翻譯。但是我們留意看18節,那裡說,『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喫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麼?』而這裡最後一小節的用字是『豈不是祭壇的 koinonoi 嗎?』2 而這裡的 koinonoi,意思卻明顯的是『有份的人』,而不是『祭壇的同領者』。
另外,從大畫面、大內容來看,保羅警戒哥林多的信徒不可祭拜偶像的時候,對他們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基督之血的 koinonia 嗎?』他所要強調的,應該不是我們的同享或同領。他所強調的是我們既然與基督的血及基督的身體有份,就不可以再與偶像有份。
所以第16節,更配合內容的翻譯可能是『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表示我們)有份與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表示我們)有份與基督的身體嗎?』
這一篇就寫到這裡。因為我盡量寫得簡短,所以如果有交代不清楚的地方,歡迎隨時發問。下一篇我們再看整體的信息。
14 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5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
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喫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麼。
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
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麼.我們比他還有能力麼。 (哥林多前書 1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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