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能拿蛇(三):字義還是隱喻? Snake Handling (3)
上一文我們提到使徒行傳28章記載保羅在米利大的經歷:他的手被蛇纏住或咬住,但神保守他,最後平安無事。我們說了這是個經歷或事件,但事件(incident)不能直接成為規範(norm),所以用保羅的經歷來說信徒都要或都可以舉蛇,這是不恰當的解經。
在這篇博文裡我們要看另一處常被引用的經文,路加福音10: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
因為我們常強調讀經要看背景和上下文,所以我就把整段經文(路10:17-20)列出來:
17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18 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19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這裡的背景是耶穌差七十個人出去,宣揚天國的福音(第1節)。他的使命中也提到了醫病(第9節)。從這些人的報告中,我們知道他們的經歷也包括趕鬼或制伏鬼的作為(第17 節)。他們也因為鬼服了他們而歡喜。
接下來耶穌所形容的,是他看見撒旦的被擊敗。這裡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是形容他所差遣的人,會勝過屬靈黑暗的勢力。撒旦是個靈體,所以耶穌不是指撒旦真的像閃電墜落,或像隕星掉下來。換句話說,這一段裡耶穌的用詞,不是按字義解釋的。同樣的,這裡的『踐踏蛇和蠍子』,也不該按字面解釋。因為不是按字面指蛇,所以也不該成為舉蛇的依據經文。而且就算是按字面解的話,這裡也不是在講人要舉蛇!
如果說這裡指的是按字義提到蛇和蝎子的話,解經家提到這樣的用法可能是出於申命記8:15,提到神『引你經過那大而可怕的曠野、那裡有火蛇、蠍子。』在曠野確是有真的蛇和蠍子。如果在這裡耶穌是指著這件事的話,那麼耶穌的意思是說,正如神以前怎樣保守了以色列人經過曠野,今天他也會保守這些奉他的命出去宣揚神國福音的人。
但是耶穌時期的以色列人,已經不是住在曠野了,所以這裡也不是按字義的指著曠野的蛇和蠍子,而是廣指神的保守。當然,神的保守也可以包括人被蛇咬而不受害,像保羅的經歷一樣,但這也像上篇所提到的,是事件而不是規範。
總結:
- 這一段的話語是比喻性(隱喻性,metaphorical)的,不能按字面直解。
- 『蛇和蠍子』不是指真的蛇和蠍子,雖然在個別情形下,神的保守也可包括真的蛇和蠍子。
- 所以這一段經文也不能成為舉蛇行動或聚會的依據。
所以讀經要看上下文和留意背景!
註:這一篇文章只是討論路加福音這段經文是否可以做舉蛇的依據,所以文中沒有對這段經文本身做詳細解釋。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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