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對立的總結 Summary of 6 Antitheses
在登山寶訓裡,耶穌提到了六個對比,或稱六個對立。我們之前已經個別看過那些對立。在這裡就做一個整體的總結。
因為視頻本身是個總結,所以這篇文是總結的總結,所以會非常簡短。
Continue reading →在登山寶訓裡,耶穌提到了六個對比,或稱六個對立。我們之前已經個別看過那些對立。在這裡就做一個整體的總結。
因為視頻本身是個總結,所以這篇文是總結的總結,所以會非常簡短。
Continue reading →經文:馬太福音5:27-30 就如前面的『不可殺人』一樣,『不可姦淫』是十誡的一部份,是第七個誡命1。就字面上來說,也是一個明顯易懂的誡命。但是在這段經文裡,主耶穌對這個律法做了一些補充的解釋,正如他之前所說的,『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2。
Continue reading →經文:馬太福音5:21-26 『不可殺人』是十誡中的第六個誡命1。在登山寶訓中,主耶穌對這個誡命做了一些解說和教導。從字面上來看,不可殺人就是不可殺人,似乎也沒有什麼好再解釋的,所以耶穌也沒有在字面上多做解釋,討論何為殺人的定義,或討論『不可殺人』的律法的好壞、優缺點等等。
Continue reading →經文:馬太福音 5:17-20 在登山寶訓裡,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5:20) 這句話引起很多的討論,甚至牽涉到舊約和新約之連續性的問題。有人說主耶穌似乎教導人行律法,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而且要行得比文士和法利賽人行得更嚴謹。但又有些人認為耶穌不可能叫人靠律法得救,所以所謂更高的義應該是指因信稱義的義。
Continue reading →經文:馬太福音 5:17-20 聖經記載主耶穌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而是要成全(太 5:17)。到底這句話指什麼?有些人認為這是指耶穌來成就了律法,所以我們就不用行律法了,可是這樣不就是廢掉律法了嗎?又有人說耶穌明確的說他沒有廢掉,所以應該就是沒有廢掉,可是如果沒有廢掉,我們今天不是就應該行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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