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的神:個人生活的監察和喜樂
“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 神.我是耶和華。” (利 19:14)
這兩個吩咐或條例很簡單易懂。你咒駡1聾子,他也聽不到;你把絆脚石放在瞎子面前,他也看不見;他被絆倒也不知道是你弄他。但是敬畏神的人不應該那樣做。
這個條例背後的原則是耶和華神是活神。雖然聾子聽不到、瞎子看不見,但是耶和華神卻聽到、看到了。所以神的選民,一離開埃及歸屬神之後,在曠野就開始學習這個功課,時刻留意神活在他們當中,觀察著每一件事情。
而且這個原則是貫穿整個律法的。
就如軍隊在作戰的時候,軍營外要怎樣設立如厠的地方,不可隨地大便,大便後要挖洞清理乾净。連這樣的條例都有解釋背後的原因,而那原因是耶和華神在他們營中行走時,看到骯髒不雅的東西2,就會離開他們!(申 23:12-14)
所以聖經的教導是要他的子民在生活中時常意識到神的同在,并且生活也因爲他的同在而有所調整。我們不只是信一個好的理念,更是信一位活著的真神。正如已故解經傢斯托特説的,“就連生活衛生的基本功課也是基於神在他們中間行走這個事實。”3
當然,這樣的教導,不只是消極或警告方面的,也包括神同在的安慰和喜樂。主耶穌告訴我們,我們禱告時,神在垂聼;行善時,天父在暗中察看(太6章)。他也應許與我們同在,直到這世界的末了(太 28:19-20)。保羅說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頭(林前3:16)。使徒約翰也説神住在我們裏面(約壹4:12-16)。聖經多處的經文告訴我們神活著,也活在我們當中。
我在開始寫 “活著的神” 這個系列時,提到很多時候我們好像忘記了這個事實,或者在不知不覺中把它看淡了(包括我自己在内)。在結束這個系列之際,也願再次彼此提醒:
如果我們遠離了神,求神使我們回轉。讓我們在生活中常意識到他的同在!
Comments
活著的神:個人生活的監察和喜樂 — No Comments
HTML tags allowed in your comment: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