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主餐、客西馬尼、審判 Thursday: The Communion, Gethsemane, Trials
經文:馬太福音26章
上個主日,主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第二天他潔淨聖殿。第三天他咒詛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並宣告葡萄園主對葡萄園戶的不滿,另外也講了一些其他的比喻,和在橄欖山上論說他降臨的事情。第四天,我們沒有他的事蹟之記載。
第五天(星期四),主耶穌與門徒過逾越節,吃最後的晚餐。但是除了吃晚餐之外,耶穌也設立了主餐(又稱聖餐),解釋了主餐(聖餐)的意義:
『這是我的身體。』1:耶穌為我們捨命。
『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2:耶穌成就了新約,使我們可以與神和好。
『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3:耶穌帶給我們盼望。我們盼望他的再來。我們將來要與他一同在父的國裡。
之後他到客西馬尼4,三次向神禱告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5
在這受難週,讓我們紀念主耶穌為我們捨命,成就了救恩。讓我們也堅定我們對他的信心,盼望他的再來。讓我們也效法他和他的禱告:不照我們的意思,惟願神的旨意成就在我們身上!
『生命之主願祢作王,榮耀都歸於祢;
使我莫忘祢荊棘冕,領我到髑髏地。
使我莫忘客西馬尼,莫忘我主痛苦受死,
莫忘我主仁愛慈悲,領我到髑髏地。』- Jennie E. Hussey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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