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交流(2):交流(κοινωνία)的實質
人與人之間的交流,都是基於彼此之間的共同之處。人可以因為共同的興趣喜好、生活處境、人生階段、對事看法、成功失敗、順境逆境、或其他不同方面的共同之處而有所交流。往往從這些交流中,人也得到一些樂趣或安慰、學到一些功課、或獲得一些鼓舞、提醒、或勸誡。一般人或多或少都會有這一類的交流。
這些交流都可以有正面的好處,但有時候我們不免會想,對於認識神的人來說,這樣的交流,就是所謂在主裡面的交流了嗎?使徒約翰認識天父,認識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指耶穌基督),並且把這道傳給其他人之後,他期盼和信徒之間所達到的交流,難道就是這樣一般的交流?
在書信裡,約翰並沒有給『交流』下個定義,所以我們也很難說怎樣才算是聖經所說的交流。或許這也是個好處,免得我們流於形式主義或律法主義,認為應該要做到怎樣或做到什麼,才算是好的交流。
但是在談及交流的時候,約翰卻提到與神有交流的人應該過怎樣的生活(參 6-7 節及約翰壹書內容)。這在今天也可以成為我們的提醒。簡單來說,就是交流要誠實:對神誠實,對人誠實。就內容來說,約翰提醒信徒,若說與神有交流,就應該誠實面對罪,若說與人有交流,就應該誠實的彼此相愛。
與神的交流(1:6-2:2)
我們若真的是與神有交流的,就必須坦誠的面對罪的問題,不要把罪稱作不是罪,也不要說自己從來沒有犯過罪。1 反之,如果我們真的認識天父的信實和耶穌的救贖,我們就應當承認自己的罪,而得到神的赦免。換句話說,我們既然認識神極大的赦免之恩,又何必那麼強烈的想表現/表達自己無過?讓我們誠實的面對神,也誠實的面對自己,也認罪,也得赦免。
與人的交流(2:3-11)
真正的與神交流,會使人真正的遵守神的話,而真正遵守神的話,會帶出真正的彼此相愛,因為人不能說自己活在光明中,卻很他的弟兄。2 約翰也指出,愛弟兄必須有實際的行動,3 而不是只掛在嘴巴上說4,並且連行動都必須出於真心,而不只是表面的行動。5
『誠實面對罪』和『誠實的彼此相愛』,個別都是很好的題目,但因為使徒約翰在說到主裡的交流的時候提及這兩件事,因此也提醒了我們,今天所謂的主裡交流(或團契、分享、小組溝通,或用其他稱法),至少要留意到這兩件事情吧。
也不是說每一次信徒的交流,都只能談罪或彼此相愛,但真正主裡面的交流(fellowship, κοινωνία)不應只是給予我們一些舒服感,也不只是讓我們在生活中得到一些的好處,更是引導我們更真實的面對神和面對自己,也更真實的去活出彼此相愛的實際。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 (約翰壹書 1:1-4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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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Cindy! Hope you are all 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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